邮件系统用户向其它本域邮箱地址发送邮件后的48小时内,如对方未进行邮件的web、wap、pop读取操作,则可以召回该邮件。
操作方法如下:
1.点击左侧导航栏的“已发送”,打开最近2天内发送的某一封邮件;
2.在邮件阅读页点击邮件主题侧的“邮件召回”;
3.在弹框中选择需要召回的邮件地址,点击【召回】按钮即可召回该邮件。
当召回邮件时,系统会从对方收件箱中删除该邮件,同时系统会自动下发一封撤回提醒邮件给收件人。